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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8-17 15:43
〔記者黃邦平/台北報導〕考試院院會今日通過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案,未來消防設備師考試以總成績滿60分或前10%為及格,消防設備士類科考試以總成績滿60分或前16%為及格,也就是說,只要能擠進前幾名,就算總成績不滿60分還是有機會錄取,但不滿50分還是不錄取。考試院指出,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」考試的目的是要?鑑基本執業資格,及格方式應以總成績達一般考試評量所認定的及格標準(百分制60分)就可算及格,但是為了維持不同年度考試的信度,避免因為每年考題難易不同導致及格率落差過大,才決定併以該次考試全程到考人數一定比例作為調節基準。這次通過修正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」,消防設備師專技高考筆試錄取方式修正為併用總成績滿60分與以全程到考人數10%,消防設備士類科普考錄取方式修正為併用總成績滿60分與以全程到考人數16%。但總成績未滿50分者仍不予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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